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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公开招投标

2000-01-26 来源:生活时报 高辉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 高辉) 日前从北京市建委了解到,今年北京市建设市场将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度。凡持有国家或北京市颁发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北京市、中央在京及外地进京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活动。

据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材料供应等将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建设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规定应招标的工程必须100%招标,应公开招标的必须100%公开招标,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项目也必须实行招标发包。凡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设工程,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住宅小区工程和政府投资的工程,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投标单位要具有规定的资质、资格条件,严格按核定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从事工程承包活动。

同时,为保证招投标质量,市建委还要求,从今年开始,三级以下(含三级)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市工程施工总包投标,未取得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材供应资格证书的不得参加材料供应投标。对在工程承包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将限制或取消其参加工程投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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